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声带息肉,声带小结,并可用于头颈部癌肿在放射治疗期间所引起的各种炎症及癌肿的辅助治疗。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326
生产企业: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剂 型: 胶囊剂
规 格: 0.25g*24s
成 份: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放射治疗期间出现的炎症及癌肿辅助治疗:第一天首次8粒,每二次6粒,第三次4粒,以后一次5粒,一日3次,10天为一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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