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在空腹或进食前至少一小时服用本药。放化疗期间:口服本品,75mg/m2/日,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辅助治疗期间: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单药辅助治疗。起始剂量:150mg/m2/日,共5天,然后停药23天。一周期为28天。从第2周期开始,根据前1周期不良反应,剂量可增至200mg/m2/日,或减至100mg/m2。常规患者治疗:以前曾接受过化疗者的起始剂量是150 mg/m2/日,共5天。成人没有接受过其他化疗者的起始剂量为200mg/m2/日,均连用5天,28天为一个周期。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
禁忌对本药或达卡巴嗪过敏、妊娠期、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
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确保代理商利润空间和市场空间。
全国统一的超低价供货制度,杜绝无序价格竞争,坚决打击窜货行为。
现款现货,不收取任何加盟费及市场保证金。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健全的营销网络和销售队*。
有丰富的OTC市场操作经验,较好的市场开发能力。
活动营销的市场运作能力或临床销售渠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经销单位或有销售药品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